据合肥交通事故律师网了解,3月26日晚上,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谢家集大队四中队中队长郭恒春和指导员王群带领辅警王珏、康世宇、李泽宇和朱守春在沿矿路谢一矿路段开展查处酒驾行动。21时许,一辆轿车从北向南行驶而来,该车驾驶人李某看到有交警在对过往车辆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的时候,突然加大油门强行闯过。朱守春见状,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前方的李泽宇用警用面包车横在道路上,堵塞通行道路。李某驾车赶到,看到道路无法通行,想调头已经来不及了,随后追来的康世宇上前将车拦停。把李某带到警车里,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测试,发现李某血液内的酒精含量达到3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在检查李某驾驶证、行驶证和身份证的时候,李某谎称在家里没有带。交警将李某带到办公室进一步核实,通过公安交通信息网查询后发现,李某的驾驶证2015年记了23分一直没有处理,属于注销,轿车2017年强制报废。李某看到谎言被识破,吓的跪在地上哭泣,请求交警照顾处理。交警把李某拉起来,然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交通法规宣传,李某听完交警耐心讲解后,深刻认识到了错误,表示积极改正,以后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再也不做交通违法的事。
民警根据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给予李某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10日和暂扣车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