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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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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环城路一驾校教练醉酒开教练车行驶 称为小孩上学而烦才喝酒

发布时间:2018/5/10    来源:   作者:admin   浏览:1046次
    喝酒后不能开车,这是每位驾驶员都应该遵守的规则。然而,5月8日晚,合肥庐阳交警大队巡控中队却查获了一起驾校教练醉酒驾驶教练车的违法交通行为。
    据合肥交通事故律师网了解,当晚9:30左右,庐阳交警大队巡控中队民警在环城路某路段例行检查,男子汪某某驾驶的教练车被拦下检查。民警发现该驾驶员汪某某有酒驾嫌疑,就用酒精测试仪对汪某某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06mg/100ml,系涉嫌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随后民警依法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拖移其教练车,汪某某被带往医院采集血液样本做进一步处理。
    据汪某某称,他是因为小孩上学等琐事心中烦闷而喝酒开车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