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肥交通事故律师网了解,5月31日,在S24常合高速皖苏博望省际执法站,一辆严重超速的小轿车被查,驾驶员现场拿出4条名牌香烟贿赂交警,被民警严辞拒绝,并依法对驾驶员作出罚款1000元、所持C1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的处理。
5月31日,马鞍山高速二大队民警在开展高速公路“亮尾、降速、防疲劳”专项整治行动,下午14时25分,民警通过测速监控系统发现一辆无牌的“野马”小轿车,在限速100公里/小时的路段时速达到了164公里,严重超速,民警随即在卡口设点对其进行查控。10分钟后,该车进入收费站,民警立即将其拦停。
在检查中,驾驶员姜某承认其严重超速的交通违法事实,可在得知驾驶证要被一次性记12分并暂扣时,姜某立刻慌了神,并从车内拿出四条名牌香烟放在民警面前,请求民警放过他一次。民警见状当即严辞拒绝这种贿赂行为,让他把东西收起来,并告知其执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向其解释严重超速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姜某见贿赂无果,只得将香烟收了起来。
民警经询问得知,姜某当天开着新买的“野马”牌轿车,从合肥出发准备到上海会友,以为没有正式号牌,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就查不到他,于是一路上狂奔,不想被交警查个正着。
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姜某驾车超速50%以上不到100 %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C1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