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肥交通事故律师网了解,10月10日晚,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酒后禁驾”专项整治行动。19时许,民警发现一辆轿车距离检查点十几米处突然靠边停车熄火,民警迅速上前,发现车内已无人。
民警发现,车旁站着一名男子,手持手电筒正准备离开,疑似路人。民警觉得事有蹊跷,立即对该男子进行询问,这位满口酒气的男子称:“我刚刚散步走到这里,我怎么能开车?你们搞错人了。”民警没有放过任何疑点,一边对其进行宣传,要求其配合调查,一边核查车辆号牌,并通知交通指挥中心对该车行驶轨迹进行查看。很快,民警发现该车在事发前相继通过多处公路视频监控点,经对驾驶人的衣貌特征分析比对,确认现场的当事人刘某就是驾驶人。面对铁证,刘某低下头来,不得不接受现场酒精测试,结果为74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刘某交待,当晚与朋友一起喝了酒,在驾车返程时发现交警查车,趁着夜幕快速下车,并顺手扔了车钥匙,取出随身手电筒假装路人企图蒙混过关。警方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刘某曾于今年6月12日因酒驾被处罚,驾驶证尚在暂扣期间,此次属于二次酒驾行为。目前,根据刘某多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警方依法对其罚款2900元、吊销驾驶证并处10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