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大雨让下穿隧道以及上方辅道淹没,合肥市民夏某驾驶客车从路边公园草坪通过,让夏某没有想到的是,该草坪较为名贵,包括夏某在内的3名司机驱车碾压共造成损失近10万元。近日,此案经一审二审判决,最终法院判决夏某需赔偿3.6万元。
2015年6月16日下午,合肥下大雨。夏某借了哥哥的小型客车,驾车途经合肥市区一下穿桥时,发现下穿隧道内已被积水淹没。夏某随后驱车绕到隧道上方路面,但辅道也已被淹。夏某看到有车辆从路边公园的草坪上通行,于是也驱车从草坪上开了过去。让夏某等人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碾压的草坪较为名贵,驱车碾压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因为协商赔偿未果,夏某被草坪施工养护方告上法庭。
据合肥交通事故律师网了解,被碾压草坪施工及养护方为合肥市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事发后,该园林绿化公司委托相关机构对草坪物损进行评估,经评估草坪物损因夏某的车与另外两辆车(该两辆车另案处理)碾压造成损失为72250元,其中夏某的车辆碾压造成的损失为34000元,鉴定费用为2000元。
该园林绿化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要求夏某赔偿草坪损失36000元(含鉴定费2000元),夏某哥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全额承担责任等。
夏某认为,涉案草坪属于全开放式的,且草坪周边没有警示标志。自己因雨水封堵道路,眼看别人通过草坪,自己也临时通过,当发现车辆对草坪有损坏时,立即停下,没有继续行驶,主观上并不希望损坏后果的发生。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夏某驾车碾压草坪既不是不可抗逆,也不是紧急避险,不属于意外事故,也不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最终,法院判决夏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36000元。 夏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